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为做好我州水库大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防洪度汛工作,压紧压实责任,现将2026年全州18座水库(含水电站水库)安全管理责任人及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表),接受社会监督。如相关责任人发生变动,请及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。
附件:海北州2026年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防洪度汛责任人名单
海北州水利局
2026年5月6日
审核:马文奎
供稿:马淑芬
编辑:高从羿